2024年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核心亮点在于明确法律溯及力规则,尤其对股权转让、股东责任等关键条款作出“法不溯既往”的例外安排,大幅降低历史股东的法律风险。以下分点解析其核心内容与实操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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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责任边界清晰化
司法解释明确2024年7月1日前转让未实缴出资股权的原股东不追溯责任,但此后转让需承担补充责任。例如,某公司多次转让股权未实缴,新法实施后债务纠纷中所有历史股东均可能被追责,但司法解释豁免了7月1日前转让者的责任,仅追究后续转让方。 -
“有利溯及”保护市场主体
对旧法认定无效但新法认可的行为(如债权出资、特定关联交易),优先适用新法以维护交易稳定。例如,股东以债权出资的争议,即使行为发生在新法前,也可按新法认定有效。 -
清算义务主体变更衔接
新法将清算义务人从股东调整为董事,但过渡期内(新法施行前15日内需清算的)允许董事自新法生效日起重新计算15日期限,避免突击追责。 -
新增条款的空白溯及规则
控股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小股东利益、异议股东回购权等旧法未规定的情形,可溯及适用新法。但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因争议过大被限制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后的转让行为。
提示:企业需重点核查股权转让时间线,7月1日后未实缴的股权应尽快补足或注销;历史股东可依据司法解释主张免责,但需留存交易凭证以备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