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收取,核心依据是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需书面备案且空置超6个月方可适用该标准,但装修期、过户后空置等特殊情况需全额缴费。
分点解析空置房物业费70%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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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款依据
业主逾期未缴费物业可催告或诉讼,但不得停水停电;空置超6个月经备案后,费用可下调至70%-90%,具体比例由地方规定。 -
适用条件
- 房屋交付后连续空置半年以上,需业主主动向物业书面申报;
- 装修期间、产权过户后空置未满半年等情形不享受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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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差异与例外
部分省份允许协商至70%以下,若地方政府有减免政策则优先执行;若空置满1年则恢复全额缴费。
业主应重点关注《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结合地方细则及时备案,避免因漏交或误解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