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核心权益包括同工同酬、孕期保护、哺乳期便利、职场性别歧视禁止等。以下是典型案例与法律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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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
某科技公司女工程师因薪资低于同岗位男同事,通过举证工作内容、业绩数据,法院判决公司补足差额并赔偿。法律依据为《劳动法》第46条,明确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 -
孕期解雇无效案
服装企业以“岗位调整”为由辞退怀孕员工,劳动仲裁裁定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孕期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
哺乳期工作时间调整
哺乳期护士申请减少夜班频次遭拒,工会介入后企业被责令整改。《特别规定》第9条要求,用人单位应在哺乳期内每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 -
职场性别歧视赔偿
女性求职者因“已婚未育”被拒录,法院认定构成就业歧视,判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就业促进法》第27条严禁用人单位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录用标准。
提示:女职工遭遇侵权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起诉,注意保留工资条、聊天记录等证据。企业需完善内部制度,避免因违法承担高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