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员工签订的“不愿意交社保协议书”无效,员工仍需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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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通过协议来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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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协议:即使单位与员工签订了“不愿意交社保协议书”,该协议也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员工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保,单位也应履行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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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如果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将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 行政处罚: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民事责任: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单位拒绝补缴,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刑事责任:如果单位的行为构成犯罪,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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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权益保护:员工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签署任何放弃社保权益的协议。如果单位要求员工签署此类协议,员工可以拒绝,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录音、录像、书面材料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单位与员工签订的“不愿意交社保协议书”无效,员工仍需缴纳社保。单位应履行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员工应了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签署任何放弃社保权益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