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病退政策,调整待遇标准
关于2025年部队病退政策,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病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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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因伤病导致基本工作能力丧失,经医学鉴定确认。 包括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癫痫等)、心血管疾病(如心功能Ⅲ级以上)、呼吸系统疾病(如长期重度呼吸困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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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工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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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不受年龄限制可申请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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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要求 :需满足15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过渡期内缴费不足10年的按特殊工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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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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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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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基础养老金+津贴补贴的方式计算,与退休人员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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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公式: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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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与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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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比照公务员医疗待遇,个人自付部分由单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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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纳入军队退休干部住房计划,优先分配安置住房或自理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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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移交安置补助费
- 根据残疾等级发放:1级-2级残疾70000元,3级-4级50000元,5级-6级及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30000元。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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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提前病退 :2025年全面取消因病提前退休政策,仅保留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群体享受病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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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差额调整 :延迟退休后,病退人员养老金可能降低,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者仍可领取12个月病残津贴,每多缴1年增加3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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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保障体系 :病残津贴替代原病退养老金,覆盖所有参保职工,取消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限制。
四、申请流程
需提交《军队伤病残人员退役安置规定》《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等材料,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估后办理。
以上政策综合了军队现行规定及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病退军人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