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补发过渡养老金的对象主要是2024年1月1日前退休且符合政策调整条件的企业职工,重点针对养老金计发方式改革衔接期人员。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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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范围
包括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以及部分因养老金计发参数调整需重新核算待遇的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的相关群体也可能纳入。 -
关键时间节点
补发通常覆盖2020年至2023年期间退休人员,具体以各地市社保部门公布的执行时间为准。例如南京、苏州等地已分批启动补发。 -
金额计算方式
差额部分按“新老办法对比”原则核算,即根据改革前后两种计发标准取高值,补发金额=核定后应发数−原发放数,一般分3-5年逐步到位。 -
申报流程提示
多数地区自动审核无需申请,但个别情况需提供退休审批表等材料。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查询进度或到参保地社保窗口咨询。
过渡养老金补发是保障待遇平稳衔接的重要措施,建议关注当地人社部门最新通告获取个性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