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养老金主要面向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期间的“中人”群体,包括1998年前参保的国企职工、2014年前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特殊经历者(如退役军人、知青等),其核心作用是补偿视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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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职工:1992-1998年间参保且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国有企业职工,需提供完整档案证明工龄。例如,江苏省明确1995年12月前参保的企退人员可申领,金额通常为千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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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14年10月养老保险改革前入职、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其改革前的工龄直接视同缴费。某地级市数据显示,这类人群平均视同年限达26年,部分退休干部月领金额可超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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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退役军人(需转业安置证明)、下乡知青(需插队证明)等,经社保局认定视同年限后即可纳入。但所有认定均需原始档案支持,补办或口述无效。
提示:临近退休人员应提前2年整理档案,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认定。过渡养老金为阶段性政策,未来将随“中人”群体减少而逐步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