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通常是公司的正职管理人员,核心特征体现在法定职权、战略决策参与度、日常管理权限三个维度。作为董事会成员中直接参与企业运营的高管,其职务性质具有双重属性:既是董事会决策者又是执行层核心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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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地位与职权范围
执行董事的法定身份由《公司法》明确规定,在未设立独立经理层的中小企业常直接行使总经理职权。其核心权限包括:战略方案制定权(年度预算审批、重大投资决策)、人事任免建议权(部门主管以上级别)、财务审批权(单笔超过50万元支出需董事会决议)。相较于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工作重心偏向日常运营而非单纯监督。 -
职务层级的双重属性
在组织架构中通常处于正职序列,表现为两种典型形态:(1) 董事长兼任执行董事时成为企业最高决策者;(2) CEO或总经理兼任执行董事则形成"决策-执行"一体化管理结构。某上市公司的组织架构公示显示,其执行董事年薪构成中60%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印证了该职务的实权属性。 -
与CEO的权责边界
两者存在职务重叠但侧重不同:执行董事侧重董事会决策落地(如监督战略执行进度),CEO专注日常运营管理(如部门绩效考核)。在同时设立这两个职位的企业,执行董事通常位列CEO之上,例如某跨国集团的组织章程明确规定,CEO的重大决策需经执行董事联签生效。
需特别注意的认知误区包括:将执行董事等同于挂名职务(实际掌握预算审批等核心权力)、误认为所有董事都参与日常管理(非执行董事仅参与重大决策)。建议企业主在设置该职位时,通过公司章程明确界定其具体管理半径与汇报关系,避免出现权责模糊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