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需根据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资金来源及是否需要安装等条件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
一、固定资产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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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无需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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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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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固定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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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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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功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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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财政补助收入(对应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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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财政直接支付购入设备,设备款67,800元,增值税7,800元,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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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借:固定资产67,800元,贷:财政拨款收入6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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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借:行政支出67,800元,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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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需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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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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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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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在建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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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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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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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固定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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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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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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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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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或无偿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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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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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固定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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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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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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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财政补助收入(捐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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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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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使用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对应科目为“财政拨款收入”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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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 :如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对应科目为“银行存款”或“资金结存”。
三、折旧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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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 :预算会计不计提折旧,仅财务会计按月计入费用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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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实际支付处置费用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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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需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如房屋建筑、设备等)在明细账中单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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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