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固定资产的预算会计处理需根据固定资产类型和资金来源进行分录,具体如下:
一、分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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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需安装与无需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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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安装 :直接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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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安装 :先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安装完毕后再转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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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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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直接支付时借记“财政拨款收入”,授权支付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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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 :借记“银行存款”或“资金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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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分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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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无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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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
借:固定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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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 :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如设备款60,000元,增值税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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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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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
借:在建工程 贷:财政拨款收入/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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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 :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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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完毕 :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如工程款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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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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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处理 :预算会计不计提折旧,仅财务会计按月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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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质保金 :若需支付1年内质保金,借记“其他应付款”,超过1年借记“长期应付款”。
以上分录需结合实际业务场景调整,确保与财务会计的“固定资产”科目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