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首部系统性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专项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2025年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扩增至12大类135种职业病,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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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背景与核心目标
该法基于宪法制定,填补了我国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法律空白,明确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覆盖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诊断治疗、监督追责全流程,强调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与劳动者知情权。 -
关键内容与调整动态
法律将职业病分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大类,2025年8月新版目录将新增开放性条款,适应新兴行业风险。同时规定企业需提供防护设施、定期检测危害因素,并承担职业病诊断费用。 -
社会影响与实施成效
通过每年4月25日至5月1日的宣传周活动(如2025年主题“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提升公众认知。法律实施后,职业病报告率显著提高,劳动者**渠道更加畅通,但部分中小企业执行仍待加强。
劳动者应主动了解职业危害因素,企业需依法落实防护措施,共同推动职业病防治从“被动治疗”转向“主动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