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故意为难员工要求其辞职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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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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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未与员工协商一致,擅自调整岗位或以其他理由要求员工离职,可能构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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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供充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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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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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离职后违反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或保密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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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员工存在违约行为及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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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单方解除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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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享有单方解除权,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或支付代通知金(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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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未遵守通知义务,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但公司需证明其存在故意为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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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遭遇公司不合理要求,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沟通记录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