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公司诱导签署"自愿辞职"协议时,关键点在于:协议可能因欺诈或胁迫而无效,劳动者仍可主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法定权益,但需注意及时收集考勤记录、薪资流水、谈话录音等证据链。
以下是应对此类情况的详细建议:
- 识别常见套路手法
- 以"公司经营调整"为由要求签署空白文件
- 口头承诺补偿但书面协议未体现
- 威胁不签字就记入档案影响再就业
- 利用劳动者不懂法催促立即签字
- 必须保留的关键证据
- 公司通知辞退的书面材料或录音
- 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劳动关系证明
- 被要求加班或违规操作的记录
- 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 法律救济途径
-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效1年)
-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N赔偿金(时效1年)
- 通过法院确认辞职协议无效(时效3年)
- 主张未休年假、加班费等附带权益
- 签字后的补救措施
- 7日内可书面撤销显失公平的协议
- 通过微信/邮件补充确认签字时的胁迫情形
- 联合同样遭遇的同事共同举证
- 注意仲裁时效从知道权益受损日起算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立即停止签署任何文件,通过手机录音功能记录沟通过程,并优先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即便已经签字,只要能够证明非真实意思表示,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但证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