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请休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带薪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丧假等类型,具体规定如下:
一、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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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条件 :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不计入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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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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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1年: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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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10年: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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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20年: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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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因特殊工作任务(如野外考察)可跨年度安排,寒暑假未休可补休。
二、法定节假日
- 每周周六、周日2天公休,每年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3天、“十一”3天,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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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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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以内:科室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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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天:分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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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以上:需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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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假与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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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以上需面诊核实,连续计算病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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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以上需医务鉴定,拒不服从工作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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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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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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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以内:科室/单位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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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天:分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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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天:局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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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法定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事假,特殊情况需严格审批
五、婚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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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5天(晚婚者增加10天),含公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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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假 :配偶/直系亲属死亡5天,岳父母/公婆死亡经批准可享5天
六、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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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需履行审批、销假手续,突发事件可电话请假后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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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假需支付300%工资报酬(含正常工资),单位应在次年一季度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