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年20-30天
关于公务员年休假条例,综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一、年休假天数标准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务员年休假天数与工作年限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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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工龄<10年 :每年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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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工龄<20年 :每年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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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工龄<30年 :每年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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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30年 :每年20天。
起始时间 :从公务员入职满1年的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年休假。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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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计算
年休假以自然年为单位,需在当年度内使用完毕,不得跨年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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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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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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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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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10年以上3个月、20年以上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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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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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天数,单位应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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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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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方式
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可集中或分段安排,但需在1个年度内完成。
三、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至第五条)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