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公务员请假超过15天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辞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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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未归职,可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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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情形
包括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不胜任工作且拒绝调整岗位、不履行公务员义务经教育无效、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未归等。
二、工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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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出勤工资 :未超过规定天数时按原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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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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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未超过20天或单次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原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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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部分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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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天则停发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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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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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事假(≤5个工作日) :由部门正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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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个工作日 :需报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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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2个月内(不含公休)按原工资发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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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报备或擅自延长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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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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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旷工15天属于辞退范畴,但未达到开除条件。
以上规定综合了《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旨在规范公务员考勤管理,保障公共服务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