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事业单位在试用期内不得因员工生病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试用期内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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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纪)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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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的例外规定
若员工在试用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并处于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同样不得解除合同。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员工工龄确定,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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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医疗期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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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医疗期15个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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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期后的处理方式
若员工医疗期结束且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
三、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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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生病 :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辞退,且医疗期内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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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结束 :若无法胜任工作,可依法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建议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处理此类问题,避免因法律风险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