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患病通常不会被辞退,但需满足医疗期保护、岗位适配性等法定条件。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医疗期满后若无法胜任工作且无合适调岗方案,单位可依法终止聘用关系,特殊疾病(如职业病、精神类疾病)则受终身保护。
- 医疗期是核心保障:员工患病后享有3至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根据工龄计算),期间单位需支付病假工资并保留职位,不得单方面解聘。
- 医疗期满后的处理:若员工仍无法从事原工作,单位需优先尝试调岗;若调岗后仍无法胜任或无岗位可调,方可依法解除合同,但需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 特殊疾病例外保护:职业病、严重精神疾病等“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病症,单位不得解除合同,需终身保留人事关系并发放基本待遇。
- 违规辞退的法律风险:单位若在医疗期内辞退员工或未履行调岗程序,需支付赔偿金(双倍经济补偿),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
提示:患病员工应保留医疗证明、积极沟通调岗方案,单位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避免纠纷。稳定性是事业单位的优势,但双方均需依法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