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是解除合同,开除是行政处分
事业单位解聘和开除是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性质与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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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
属于 行政处理 ,是事业单位主动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不涉及对职工的纪律处分。
- 例如:员工连续考核不合格、旷工等违反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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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
属于 行政处分 ,是事业单位对严重违法乱纪职工采取的最严厉措施。
- 例如:严重违纪、造成重大损失且屡教不改的行为。
二、适用对象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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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 :适用于存在一般性违纪行为或客观情况变化(如岗位调整、考核不达标)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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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 :仅适用于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法律法规或多次教育不改的职工。
三、程序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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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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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通常需提前通知(如书面通知)或支付补偿后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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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一般无需提前通知,或立即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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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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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后,职工仍保留原编制,但薪资待遇(如岗位津贴、绩效考核)可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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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后,职工失去编制及所有待遇,且5年内不得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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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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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解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开除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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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影响 :开除记录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且公务员招考等公职岗位禁止录用。
总结
解聘是单位主动终止聘用关系的行政处理行为,适用于一般性违纪或客观变化;开除是针对严重违法乱纪的行政处分,后果更为严重。两者在性质、对象、程序及待遇影响上均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