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能否领取失业金,需分以下两种情况判断:
一、不能领取的情况
若劳动者主动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即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中断就业),则不符合领取条件。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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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明确表示“不干了”或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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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续签时,劳动者拒绝续签。
二、可以领取的情况
若用人单位以降低工资、增加工时等不利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则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领取失业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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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一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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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中断 :如用人单位降低待遇、不续签等非个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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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登记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失业登记并表达求职意愿。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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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而劳动者拒绝,属于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不可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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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的具体金额由地方规定,通常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