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定三薪日共11天,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及国庆节3天。 具体日期为:1月1日(元旦)、1月25-27日(春节)、4月4日(清明节)、5月1日(劳动节)、6月25日(端午节)、10月1日(中秋节与国庆节重叠)、10月1-3日(国庆节)。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支付300%工资,且不得以调休替代,其余调休日加班则按200%计算。
- 元旦:仅1月1日为三薪日,若加班需支付三倍工资。
-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1月25-27日)为法定三薪日,其余调休日加班按双薪计算。
- 清明节:4月4日当天加班需支付三薪,调休日加班可补休或双薪。
- 劳动节:5月1日为唯一三薪日,其余假期调休按双薪处理。
- 端午节与中秋节:6月25日(端午节)和10月1日(中秋节)均为单日三薪,与国庆节重叠时合并计算。
- 国庆节:10月1-3日为法定三薪日,其余调休日加班需支付双薪。
提示:劳动者若遇企业拒付三薪,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红包、补贴等不得冲抵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