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干部档案保管期限主要依据档案的来源、内容和价值,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永久保管
定义:永久保管的干部档案是指具有重要历史价值、需要永久保存的档案。
内容:主要包括干部的履历材料、自传、鉴定、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结论、处分决定、奖励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学历学位材料、干部培训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团材料、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遗体处理意见、死亡抚恤、非正常死亡调查等。
长期保管
定义:长期保管的干部档案是指具有一定历史价值、需要长期保存的档案。
内容:主要包括干部的年度考核表、任免审批表、后备干部登记表、干部登记表、流动人员登记表、聘用合同、离退休材料、退(离)休干部登记表、退(离)休干部职工安置表、退(离)休干部职工易地安置表、退(离)休干部职工出国(境)定居表、退(离)休干部去世登记表等。
短期保管
定义:短期保管的干部档案是指具有一定时效性、不需要长期保存的档案。
内容:主要包括干部的健康检查表、体检表、计划生育表、工伤致残表等。这些档案在特定时期内具有参考价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会逐渐降低,因此不需要长期保存。
总结
干部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旨在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有效利用。通过合理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可以更好地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为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待遇落实等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干部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