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一般情况下 不得直接查阅自己的档案 ,但可通过特定程序申请相关服务。具体如下:
一、禁止直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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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明确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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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仅允许在以下情形中,由相关机构依法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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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诉讼取证等涉及个人合法权益保障事项(需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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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档案可本人查阅,但需通过公证处委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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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查阅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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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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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房产公证、户口迁移等事项需查阅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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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因遗产公证、户口迁移等事项需查阅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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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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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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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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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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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查阅需在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严禁拍照、涂改、拆散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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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户籍档案外,其他类型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借出查阅。
个人需通过合法途径申请,且严格遵循审批流程,确保档案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