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地人才中心或新单位
关于离职后档案的存放地,根据就业状态和单位性质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档案转移至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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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具有档案接收权限
若新单位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则直接接收档案并办理调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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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无档案接收权限
若新单位为非公企业或外资企业,则需将档案转至就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如街道人才中心)。
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
部分单位(如高校)要求离职后两年内办理档案转移,超期可能按无业处理,工龄不累计。
三、档案转回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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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人员
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工龄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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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人员
根据新单位性质,档案可转至新单位或户籍地人才中心。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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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丢失或损坏 :需联系原单位补办,或向人才中心申请补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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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在原单位滞留 :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原单位移交档案。
总结流程(以转回户籍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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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离职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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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调档:到户籍地人才中心提交申请,获取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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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档案:持调档函到原单位办理调档手续,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移至人才中心。
建议离职后30日内办理档案转移,避免影响后续社保、公积金等权益。若单位拒绝移交档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