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辞职后档案转移流程需遵循以下步骤,确保档案顺利移交新单位或户籍地人才机构:
一、档案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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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处理
辞职后1个月内,原单位需将档案转交给新工作单位、户籍地街道劳动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人才中心)。
二、调档函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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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或户籍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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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新单位,由新单位出具调档函并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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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新单位,需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至户籍地人才中心申请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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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案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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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与等待
原单位将档案寄出后,需耐心等待。档案到达户籍地人才中心后,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存档手续。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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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保障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要求,企业需在1个月内完成档案转交。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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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出前需确认原单位已开具调档函并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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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档案托管产生费用,可向人才中心咨询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