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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国企离职后档案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档案转移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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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必须转移
国企员工离职后,档案必须转移至新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街道劳动保障所,原单位无权长期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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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档案需在离职后15日内转移;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为1个月内。
二、具体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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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接收
若入职新单位且该单位具有档案管理资质,可直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新单位将接替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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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入人才市场
若新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需将档案托管至当地人才中心或街道劳动保障所。部分城市支持异地档案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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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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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待业 :可将档案存入户籍地劳动局或人社局,期间可办理失业证并领取失业金,退休时无需转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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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未就业 :档案可能由原单位转至人才市场,但需注意档案失效风险,建议定期激活或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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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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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私存私留
个人不得私自保管档案,否则可能导致档案无效。若档案丢失或损坏,需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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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安全性
存放档案的单位需具备档案管理资质,建议优先选择人才中心或原单位(若其仍具备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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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档案是办理职称、退休等手续的必备材料,建议离职后定期查询档案状态,避免影响后续权益。
四、违规后果
若因单位违规导致档案无法转移或丢失,可能影响个人社保、职称评定等权益,需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
国企离职后档案不会继续保留在原单位,需按规定转移至合法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