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对应的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这是国家法定的标准工时制度。 关键点在于:正常劳动时间内的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且加班需按比例额外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压缩工时变相降低薪资。
-
法定标准工时明确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为基准,月均工作20.83天(166.64小时)。若劳动合同约定工时更短,需经劳动部门批准,但周期内总工时仍需合规。
-
综合计算工时制允许单日或单周超8小时/40小时,但周期内总工时需与法定标准一致,且平均薪资仍须满足最低工资要求。例如轮班制行业需确保周期内总工时合规。
-
加班工资需分层计算:工作日加班按150%、休息日加班按200%、法定节假日按300%支付,且加班费不计入最低工资范畴。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保障劳动者实际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特殊情形如带薪假、社会活动参与期间视为正常出勤,薪资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依法享受假期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工时不足为由扣减薪资。
提示:劳动者需核对劳动合同与考勤记录,确认工时与薪资是否符合法定标准。若发现用人单位以“降低工时”规避最低工资或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