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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及权威法律解释, 请假扣工资不应统一按30天计算 ,而应按照 21.75天 的月计薪天数标准执行。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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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月计薪天数
劳动法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休息日)÷12个月=21.75天。该标准适用于日工资、加班费、请假扣款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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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与正确算法
- 按30天计算 :部分企业可能采用自然月30天或26天(扣除4天休息日)作为基数,但此方法不符合劳动法规定,会导致工资计算不公。 - 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少于21.75天,应以此天数作为基数计算工资。例如,某月20天工作,则日工资=月工资÷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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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假期处理
- 病假 :需提供证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年假、婚假、产假 :属于带薪假期,不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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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未休年休假工资=月工资÷21.75×未休天数。
总结 :请假扣工资应优先采用21.75天作为基数,结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若企业规定与法律冲突,建议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