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能否有组合贷? 可以,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且政策因地而异。 关键点包括:原商贷银行需与公积金受托银行一致、仅支持纯商贷转为“公积金+商贷”组合模式、部分城市明确禁止组合贷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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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决定可行性
湖南、佛山等地允许商转公组合贷,要求原商贷银行与公积金**银行相同,且需重新审批商业**部分。而淄博、潮州等地明确禁止,因组合贷已占用公积金**额度,同一房产无法二次申请。 -
办理条件与限制
若所在城市允许,需满足:房产已办妥产权证、原商贷还款满1年无逾期、公积金缴存符合当地要求。例如,佛山要求首套房且商贷余额需扣除6期月供后计算可贷额度。 -
操作流程差异
- 直转模式: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协作,直接转为组合贷,无需结清原商贷(如湖南)。
- 先还后贷: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差额,再申请组合贷(如惠州)。
提示:具体政策需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重点关注银行合作名单及房产抵押状态。部分城市动态调整政策,建议定期查询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