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职工发工资条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法》,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劳动争议中的不利后果。以下是具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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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义务
用人单位需书面记录工资支付情况(数额、时间、领取者信息等),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工资条是劳动者核实工资构成、福利待遇及个税扣缴的依据,缺失可能导致权益受损无法追溯。 -
侵权与**途径
不提供工资条侵犯劳动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员工可通过工会集体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工资记录等证据。 -
用人单位的风险
若因未提供工资条引发工资数额争议,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克扣或拖欠工资,甚至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应主动索要工资条,用人单位则需完善内部制度,确保合规发放。遇到侵权行为,及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