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必须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因此公司从未给过工资条属于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明确要求,用人单位需书面记录工资支付情况,包括支付金额、时间、领取者姓名等,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同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工资清单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并处以罚款。
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 工资条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凭证,可用于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是劳动纠纷中的重要证据。
- 工资条详细列明了工资构成,如基本工资、奖金、扣款明细等,帮助劳动者了解实际收入情况,保障其知情权。
应对措施
- 与用人单位沟通:劳动者可要求公司提供工资条,明确其违法行为,并要求改正。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 保存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劳动合同等,为后续**提供支持。
总结
公司从未提供工资条不仅违法,还可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