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590号文件对房屋拆迁作出5项明确规定,重点包括:补偿标准市场化、安置方案多元化、程序透明化、历史建筑特殊保护、争议解决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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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补偿机制
文件要求拆迁补偿必须参照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确保被拆迁人获得公平合理的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选择权。对经营性房屋还需额外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
多元化安置方式
除常规货币补偿外,提供安置房、共有产权房、租赁补贴等选项,尤其对低收入家庭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异地安置需配套学校、医疗等公共设施。 -
全流程公开监督
拆迁计划、评估结果、补偿协议须公示30日以上,引入第三方机构复核评估报告。严禁暴力强拆,全程录像存档备查。 -
历史建筑保护例外条款
对列入文物保护或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需经省级文化部门评估后方可启动拆迁,确需拆除的须实施原貌复建或数字化留存。 -
司法救济优先原则
争议需先经行政复议程序,对结果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法院起诉。文件明确禁止以“行政调解”名义拖延诉讼时效。
提示:若涉及拆迁,建议保留评估报告、沟通记录等证据,及时主张权利。政策强调“先补偿后搬迁”,任何要求签署空白协议的行为均属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