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规定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土地管理法》,涵盖补偿原则、补偿方式及标准。以下是核心要点:
一、补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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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补偿原则 :确保被征拆人生活水平不降低,补偿金额与房屋价值、区位等因素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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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搬迁前必须支付补偿款或提供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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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透明原则 :补偿方案需公示,保障被征拆人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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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按房屋评估价值支付,包含房屋重置费、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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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 :以评估价换取新房,适用于希望保留居住地的被征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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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型补偿 :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结合,灵活满足被征拆人需求。
三、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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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补偿 :参考市场交易价格或评估机构评估,考虑建筑结构、装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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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 :按土地性质(国有/集体)和区位确定,农用地补偿低于城市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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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与临时安置费 :按房屋面积、搬迁距离及安置期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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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 :针对经营性房屋,按经营状况和纳税记录补偿。
四、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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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与补助 :如签约奖励、困难补助等,鼓励配合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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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方式选择 :农村住宅可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房或宅基地重建,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五、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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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核心法规,明确补偿范围、程序及争议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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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需依法足额支付,并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