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免责及承诺书在法律上无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需依法缴纳社保,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均违反《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以下是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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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60条,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也需依法代扣代缴。即使双方签署免责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自始无效。 -
协议无效的后果
- 用人单位仍需补缴社保及滞纳金,面临行政处罚;
- 劳动者无法凭协议主张赔偿,发生工伤、医疗等情况时丧失社保待遇;
- 若协议约定"折现补贴",可能被认定为工资需重新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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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的例外处理
非全日制用工、退休返聘等特殊劳动关系可协商不缴社保,但需通过劳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普通劳动合同不适用此例外。
总结:社保缴纳不可通过协议免除,劳动者应拒绝签署此类承诺书,及时向社保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以维护权益。用人单位需通过合法用工方式控制成本,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