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各省政务服务网司法专区实现全流程网上立案。关键亮点包括:全国统一平台覆盖、实名认证核验身份、电子化材料上传、7日内审核反馈、案件进度实时查询,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并提高司法效率。
- 立案操作流程
- 访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需隐藏),点击“行政立案”模块注册/登录个人账号
- 选择管辖法院时必须准确对应被告行政机关的层级(如县级政府对应中院),系统内置管辖指引工具可辅助判断
- 填写起诉状采用结构化表单:原告信息自动关联实名认证数据,被告信息需精确填写机关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据材料需转换为PDF格式并按《证据清单》顺序合并上传,超过20MB的文件建议分卷压缩
- 材料准备规范
- 必备文件:①起诉状(需电子签名) ②原告身份证扫描件 ③行政行为法律文书 ④证据目录及材料
- 特殊情形:涉及复议前置的案件须上传行政复议决定书,集体诉讼需提交推举代表人证明材料
- 格式要求:起诉状正文使用仿宋GB2312四号字,证据材料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录音证据需同步提交文字译本
- 审核注意事项
- 系统支持24小时提交,但工作时段(8:30-17:30)提交的申请享有优先审核权
- 材料补正可通过原渠道二次上传,每次补正期限为3个工作日,超期未补视为撤回申请
- 常见驳回原因包括:管辖法院错误(占比37%)、起诉超期(29%)、被告主体不适格(18%)
立案申请提交后,可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诉讼服务网个人中心或关联手机短信三种方式接收审核结果。建议在提交后第3、5、7工作日主动查询进度,若遇系统故障可通过网页端的“应急通道”提交佐证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