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专项方案中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的签字职责,综合相关规范和搜索结果,具体如下:
一、编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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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由具体负责编制专项方案的技术人员或工程师签字,通常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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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方案由项目总工主持编制,则总工本人签字。
二、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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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由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主管领导审核,常见为部门经理、主任等职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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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内容 :主要检查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及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三、批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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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或分管技术的副总、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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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限 :最终确认方案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实施可行性,决定是否批准实施。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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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专项方案需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 → 部门负责人审核 → 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部分大型项目需报监理单位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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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对专项方案的审批流程有明确要求,未通过审批的方案不得实施。
以上签字人员需在方案上签署姓名及日期,确保责任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