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交了医保,单位五险仍然可以正常缴纳,两者并不冲突。 我国社保体系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医保,同时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五险(含医保),系统会自动合并缴费年限与账户金额。关键点在于:① 单位缴费具有强制性,个人参保不影响劳动关系;② 医保账户金额可累计,但报销待遇不可重复享受;③ 养老保险部分需注意缴费基数叠加规则。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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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允许双重参保
根据社保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与职工五险属于不同参保渠道。单位必须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的医保不会被强制停保,缴费记录将并入个人社保档案。 -
医保账户处理方式
- 资金合并:个人与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会统一计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累计使用
- 待遇衔接:生病报销时只能选择一种参保身份享受待遇,通常优先使用单位医保(报销比例更高)
- 年限累计:两种渠道的缴费年限均可计入医保终身缴费年限(例如退休时需缴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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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注意事项
若个人同时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养老保险,需注意:- 同一时间段内重复缴费的部分不会重复计算养老金
- 建议优先保留单位养老保险,因企业需承担20%缴费(个人仅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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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建议
- 保留单位五险:确保享受完整社保福利(含失业、工伤保险等)
- 停缴个人医保:可向当地社保局申请暂停灵活就业医保,避免资金浪费
- 查询缴费明细:通过"掌上12333"APP核对账户合并情况
个人医保与单位五险可同时存在,但需合理规划避免重复支出。建议优先通过单位参保,灵活就业医保可作为过渡选择(如离职空窗期)。社保局系统会自动处理账户合并,无需担心缴费失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