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正式法律文书,其核心要素包括违法事实认定、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和救济途径。规范的处罚决定书模板应当包含案件基本信息、违法事实及证据、法律依据、处罚决定和权利义务告知等关键部分,确保执法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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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处罚决定书开头需载明文书编号、当事人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等主体信息,以及作出处罚的市场监管部门名称、日期等程序性内容。对单位的处罚应列明法定代表人信息。 -
违法事实认定
需清晰描述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节及危害后果,并列明佐证证据(如现场笔录、检验报告、证人证言等)。事实表述需客观准确,避免主观推断性语言。 -
法律适用条款
明确援引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具体条款项,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或《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若涉及从轻/减轻处罚情形,需说明理由及对应条款。 -
处罚决定内容
具体载明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吊销许可证等)及执行标准。罚款需注明数额计算方式(如违法所得倍数或固定金额),没收财物需列明物品明细。同时注明罚款缴纳期限(通常15日)和指定银行账户。 -
权利义务告知
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60日内)或行政诉讼(6个月内)的途径和期限,并注明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加处罚款、强制执行等)。涉及听证程序的需说明听证权利行使方式。
市场监管部门使用标准化模板时需注意:违法事实与处罚依据需逻辑对应,处罚幅度符合裁量基准,文书用语规范无歧义。当事人收到决定书后应核对关键信息,及时行使法定权利或履行义务,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执法效力或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