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总局15号令是《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核心亮点包括:
- 扩大失信主体范围:覆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领域。
- 强化联合惩戒:被列入名单将面临融资授信、政府采购等多方面限制。
- 动态管理机制:最短公示期1年,符合条件可申请提前修复信用。
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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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明确7类严重违法行为,如生产销售假药、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细化标准,提升执法透明度。 -
惩戒措施升级
除传统行政处罚外,失信主体将被公开公示,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联合约束。 -
信用修复路径
当事人履行义务、整改到位且公示期满后,可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移出名单,鼓励主动纠错。
该办法通过“严管+修复”机制,既加大违法成本,又给予整改空间,对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长效意义。企业需强化合规意识,避免触碰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