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房产过户给妻子是否算个人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书面赠与协议。若双方签订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妻子个人所有,并完成过户手续,则属于妻子个人财产;若无特殊约定,仅办理过户,房产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为《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默认共有,但允许通过书面约定改变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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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协议是核心
夫妻需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明确房产归妻子单独所有,并公证或办理过户。仅口头约定或未明确财产性质的协议无效。例如,协议需包含“该房产为妻子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等条款。 -
过户手续的法律效力
完成过户登记是重要步骤,但若未配合书面协议,房产可能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例如,丈夫将婚内购房过户给妻子但未签署协议,离婚时法院可能判定房产为共同分割。 -
特殊情况处理
- 婚前房产婚后过户:若丈夫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过户给妻子,需额外证明赠与意图(如协议注明“无偿赠与”),否则可能视为共同财产。
- **未结清的房产:需先还清**才能过户,否则需与银行协商变更借款人,过程复杂且需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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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纠纷的实操建议
- 公证协议:书面赠与协议经公证可强化法律效力,降低被撤销风险。
- 保留出资证据:若房产涉及父母出资等,需留存转账记录等证明资金来源,避免归属争议。
总结:婚内房产过户给妻子可通过协议+过户转为个人财产,但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起草协议,确保权益清晰无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