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过户给妻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根据过户时的约定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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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
若过户协议中明确标注该房产为妻子个人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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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确约定或过户时增加对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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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在协议中约定,或过户时未将妻子名字登记为共有人,则该房产仍属于妻子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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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明确赠与妻子),也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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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赠与性质认定
若过户行为被认定为赠与(如无协议或登记为妻子个人名下),则属于妻子个人财产,除非双方有其他约定。
总结 :婚前房产过户后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看过户时的协议约定及登记情况。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以降低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