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需支付加班费,这是《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的明确要求。关键点包括:标准工时制为每周40小时、加班需协商且每日/每月有上限、加班费按150%-300%支付。
标准工时制度下,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若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加班按150%、休息日加班按200%(或调休)、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但加班时长有严格限制——一般每日≤1小时,特殊情况下≤3小时,且每月累计≤36小时。
特殊工时制度(如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审批,且加班费计算方式不同。例如,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工时超过法定标准的部分视为加班,但不定时工作制通常不适用加班费规定。需注意,部分企业混淆“44小时”旧规(已废止),实际应以每周40小时为准。
劳动者若遭遇超时加班未付费,可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企业应规范加班审批流程,避免违法风险。提示:加班费是法定权益,但协商与合规程序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