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不一定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共同署名有3大关键优势:财产共有权保障、**资质提升、避免未来纠纷。是否联名主要取决于购房目的、出资比例和家庭规划,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必须双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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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属明确性
房产证登记名字直接决定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若仅一方署名,根据《民法典》规定:- 婚前购买:署名方单独所有(除非另一方证明共同出资)
- 婚后购买:即使单方署名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联名可避免因婚姻变动导致的产权争议,尤其对共同还贷或父母资助的情况更具保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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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便利度
双署名能合并双方收入流水,显著提高**额度通过率。例如:- 单方月收入1.5万,**上限约300万
- 双方合并收入2.8万,额度可突破500万
但需注意:若一方征信不良,联名可能导致整体审批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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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与交易成本差异
首次购房享受契税优惠时,部分地区要求夫妻均无房记录。若一方曾购房,联名将导致:- 契税从1%升至3%(以总价500万为例,多缴10万)
- 未来出售按"满五唯一"计税需同步满足双方条件
建议根据家庭阶段灵活选择:刚需婚房优先联名,投资性购房可考虑单方持有(需签订财产协议)。重点在于提前规划资金流向、还贷分工和可能的风险预案,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