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主要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核心标准围绕股权控制、决策影响及法律后果展开。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核心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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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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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表决权控制 :单独或联合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表决权,或通过协议/安排控制30%以上股份/表决权。 - 董事会控制 :通过控制30%以上表决权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2. 实质影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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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决策权 :能够决定公司财务、经营政策及利益分配。 - 排除股东身份 :即使直接持股,若未满足上述控制条件,仍可能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二、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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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股控制 :通过持有超过30%股份/表决权直接控制公司。2. 协议/安排控制 :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委托表决协议等间接控制。3. 特殊情形 :如“事实董事”“影子董事”虽非法定人员,但通过实际经营影响公司决策。### 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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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义务 :实际控制人通常不承担法定清算义务,需通过司法/行政认定。- 责任承担 :实际控制人可能因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等承担民事责任。### 四、司法实践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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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 :需结合股权比例、实际经营参与度、公司章程等因素判断。- 排除**** :重点考察实际控制能力而非单纯股东身份。### 五、新《公司法》调整
新法删除了“虽非股东”的限定,强调从控制实质出发,更利于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