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股东可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回购或司法解散三种方式强制退出,核心在于依法启动程序并确保权益清算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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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股东可将股权内部转让给其他股东(无需额外同意),或对外转让(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若公司拒绝配合变更登记,可凭转让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义务。 -
公司回购股权
当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拒不分红、合并分立主要财产,或章程到期却强行续存时,异议股东可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份。需在股东会决议后60日内协商,失败则90日内起诉。 -
司法强制解散
若公司陷入僵局(如股东会长期瘫痪、管理严重困难),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向法院申请解散。需证明继续存续将导致重大损失且无其他解决途径,清算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提示:强制退出涉及复杂法律程序,建议提前留存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