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闹翻后撤资的核心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和司法解散清算三种途径。股权转让需遵循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公司减资需经股东会决议并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司法解散则适用于经营严重困难且协商无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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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股东可将股权内部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外部转让给第三方。外部转让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需签订协议并完成工商登记,确保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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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通过减少注册资本实现撤资,需编制资产负债表、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且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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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散清算:若公司陷入僵局且持续两年无法经营,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向法院申请解散。清算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但程序复杂且耗时长。
提示:撤资方式的选择需结合公司章程、股东意愿及公司经营状况,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