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超过60岁老人工伤赔偿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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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限制
年满60周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通常不受《劳动法》保护,但受《民法典》合同关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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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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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若未享受养老保险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主张工伤赔偿(如伤残补助金、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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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 :若已退休或无劳动关系,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处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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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赔偿项目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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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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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 :实际支出凭票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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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 :按因伤减少的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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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 :根据护理级别(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支付,标准为当地月平均工资的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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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残疾)等,按实际支出或法定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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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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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 :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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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 :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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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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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60岁以上不受劳动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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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提供劳务期间受伤,由接受劳务方承担侵权责任,双方可按过错分担。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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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证明、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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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