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企业应依法协商、留存证据并优先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双倍工资赔偿或强制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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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法律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若员工符合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等条件,企业应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拒绝时,需书面记录其意愿并保存证据(如声明书、沟通记录),避免后续纠纷中被认定为恶意规避责任。 -
分阶段处理策略
- 用工1个月内:立即书面催签合同,逾期不签可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补偿。
- 超1个月未满1年: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并再次协商签约;若员工仍拒绝,可终止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 满1年后: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企业需按原条件继续履行义务,单方终止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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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调解优先
通过工会或劳动部门介入调解,平衡双方诉求。若员工因条款争议拒签,可调整合同内容(如岗位、薪酬)至合理范围,但不得低于原待遇标准。 -
强化证据管理
保留催签通知、员工拒签声明、协商记录等,确保争议时能证明企业已履行法定义务。电子证据(邮件、录音)需符合司法取证要求。
企业需将合规操作与人性化沟通结合,既防范风险也维护劳动关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