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女工50岁必须辞退吗? 不,法律明确禁止仅因年龄辞退劳务派遣女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年龄为由单方退回或辞退劳动者,尤其是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或医疗期的女工,更受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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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回与辞退条件
用工单位仅能在特定情形下退回劳务派遣工,如严重违纪、经济性裁员等,且需退回至派遣单位,而非直接辞退。50岁女工若未出现法定情形(如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仍无法适应),用工单位无权退回。 -
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
派遣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辞退员工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如协商一致、经济性裁员等),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年龄不属于合法辞退理由,若因此解雇,劳动者可仲裁索赔。 -
特殊保护人群
50岁女工若处于“三期”(孕、产、哺乳期)或医疗期,用工单位不得退回,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即使派遣协议期满,也需延续至特殊情形消失。
总结:企业若强制辞退50岁劳务派遣女工,将面临罚款、赔偿及劳动仲裁风险。劳动者应留存证据,及时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