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超过50岁是否能被辞退,主要取决于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以及是否存在合法辞退理由。若未达退休年龄且无正当理由辞退,可能构成年龄歧视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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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是关键分界线
劳务派遣工若已超过50岁但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如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用人单位不得单纯以年龄为由辞退。但若员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领取养老金,劳务派遣关系自然终止。 -
合法辞退需满足特定条件
即未达退休年龄的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严重违纪)、第40条(不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合格)或第41条(经济性裁员)等条款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仅因年龄超过50岁直接辞退属违法行为。 -
劳务派遣的特殊性
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无直接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可将其退回派遣公司,但派遣公司仍需依法处理后续事宜。若退回理由为年龄歧视,派遣工可主张赔偿。 -
经济补偿与赔偿标准
若违法辞退,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按工作年限主张双倍经济补偿(N×2)。例如工作满10年,补偿标准为10个月工资的2倍。
超过50岁并非辞退的合法理由,需结合退休年龄和具体事实判断。劳动者遇此情况应保留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均需严格遵守劳动法规,避免年龄歧视风险。